对标先进就要亮出“真功夫”!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从2017年12月1日起,市安监局对网上办事大厅进驻事项承诺办理时限进行调整试行,2018年1月22日,该局对该调整进行正式通告实行,这也意味着汕头市部分业务上真正实现“汕头时限”超越“厦门时限”。

据了解,市安监局此次调整事项共24项。
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中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为例:
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厦门时限为7个工作日(不含企业整改所需工作日),汕头时限经调整后为5个工作日(不含企业整改所需工作日)。
同时,部分事项更“提升”至“即办”等级。
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县级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中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为例:
法定时限为10个工作日,厦门时限为3个工作日(不含企业整改所需工作日),而经调整后,汕头时限为即到即办。

夏马兵是中国石油广东公司汕头分公司总经理,也是此次“调整”的直接受益者。“我们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原来的许可时限是15个工作日,调整后8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妥。”他表示,市安监局对标先进,是真正的高效服务群众、精准服务企业,极大程度的方便了百姓办事。
市安监局局长许广圻表示,此次调整是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在汕头市新一轮经济大发展中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