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来自哪里?”
“我来自广东汕尾~”

汕尾是一个
水在城中、城在山边、显山露水
的美丽之城

图三:共光梅花 罗兆安 摄
图四:红海湾 张胜长 摄
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
我们又能做什么?
一个美丽的城市
不仅要有美丽的建筑
还要有拥有美丽心灵的市民
就在今年8月,汕尾就荣获“广东省卫生城市”称号,但我们的目标不能仅仅停留于此。
为提高全市广大市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按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和四级文明联创工作要求,经广泛征集和提炼概括,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汕尾市民文明十条”,进行广泛的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和文艺宣传,促进全市城乡文明新风的形成,共建和谐幸福、文明有序的新汕尾。
话不多说
来看看新鲜出炉的“汕尾市文明十条”
做一名文明的汕尾市民吧
汕尾市民文明十条
行车不抢道 行人莫乱闯红灯
乘车不抢位 排队莫要乱插队
垃圾不落地 痰沫莫要随地吐
经营不占道 广告莫要乱张贴
城乡不违建 公共设施莫破坏
产品不造假 买卖公平莫欺诈
饭菜不要剩 食物莫要乱浪费
讲话不粗嘴 公共场所莫喧吵
白事不迷信 红事莫要讲排场
生活不低俗 人生莫涉黄赌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