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潮州市民政部门获悉,为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潮州市今年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城镇达到每人每月410元、农村每人每月260元。
近日,潮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调整2015年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提高低保补差水平。调整后,潮州市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4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60元。城镇低保补差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374元,农村低保补差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172元。低保对象补差水平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计算,对提高补差水平前的差额按更新至2015年5月1日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