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今年上半年,潮州市列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再攀新高,共计32676户63823人;城镇低保标准也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70元,农村由每人每月185元提高到230元,进一步提高低保水平。
今年以来,潮州市适时调整低保标准,提高补差水平,不断扩大低保覆盖面,使更多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调整后潮州市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70元,农村由每人每月185元提高到230元。城镇低保对象人均补差水平达到333元/月,农村低保对象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8元/月。截至6月份,全市列入最低生活保障32676户63823人,月发放保障金1143.75万元。
与此同时,潮州市加快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各地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现在只要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在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看病,都可直接由医疗结构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结算,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需求。今年上半年,潮州市共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72976人,资助金额218.93万元。